招就通知(2017)第9号
各学院、有关单位:
2017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即将报到入学,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对2017级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为做好有关工作,各学院(部)应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组,由院长(部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一般包括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复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复查对象为2017级本科新生,复查内容与分工如下:
(一)档案资料检查。各学院应对新生报到所需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严格核查。新生报到时,其纸质档案未从中学寄到的,应于收到后再次组织比对。其中,录取考生名册由各学院从迎新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档案即日起可至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领取;纸质档案根据各省考试招生机构要求,由新生携带交给学院或招生办公室收寄后分送至各学院。
(二)身体复查。依据国家教育部高招体检有关规定,各学院组织入学新生进行身体状况复查,对于身体状况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由校医院提出处理意见。
(三)专业测试复核。对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由建筑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分别组织实施。
(四)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复查。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复查工作由职业与继续教育部负责,除对新生档案资料检查和身体进行复查外,还应对其第一学位材料进行复查。
三、复查结果及处理
(一)各学院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问信息,应及时报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进一步核查,必要时与生源地招办核对。
(二)经核查确认为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参与复查工作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各学院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学院于9月27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并将电子档发送至zs@cumt.edu.cn,联系电话:83591666。
招生就业处
2017年8月31日